2024年华安县兴安水电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公告
导语 为更好促进企业发展和提升运行管理水平,华安县兴安水电有限公司现拟2024年10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2024年华安县兴安水电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公告
华安县兴安水电有限公司原名华安县浙溪水电厂,于1995年12月投产发电,2008年更名为华安县兴安水电有限公司,属华安县财政局控股有限公司。为更好促进企业发展和提升运行管理水平,现拟2024年10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技术职称、职(执)业资格等。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岗位5个,共计6人。(详见附件1)
图源:漳州人才人事网
2.招聘岗位计划中的专业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未在目录内的专业由集团招聘办公室根据应聘者所学专业主干课程综合判定。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漳州人才人事网”(https://www.zzrcrs.com/exam)进行报名,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简历和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在附件位置上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等相关证件的电子版(jpg照片,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没有上传的一律初审不通过)。应聘者只能选择符合条件的1个岗位进行报考,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全部考试(聘用)资格。报名人员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应当准确无误,确保通信顺畅,因信息填写错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2.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21日8:00-2024年10月25日24:00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网上初步审核。资格初审合格的取得考试资格。
2.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7日17:30,报考人员可自行登录“漳州人才人事网”(https://www.zzrcrs.com/exam)查询审核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024年10月29日17:30前提交申述,逾期不予受理。
(三)考试
1.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方式,笔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待定)。
3.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根据通知自行登录“漳州人才人事网”(https://www.zzrcrs.com/exam)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不能参加考试。
4.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5分。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范围。
(四)体检与政审
1.进入体检阶段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遇笔试成绩相同,职称高者优先;笔试成绩、职称相同者,则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年限长者优先。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如不通过,则取消体检资格。按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成绩均合格者方可递补)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2.参加体检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自动放弃、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且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组织体检:由华安县兴安水电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可视情组织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不合格的职位和体检之前或体检合格后放弃的职位,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且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拟定最终录用名单。
2.政审:由华安县兴安水电有限公司对拟聘用人选进行政审。如发现存在不得录用的问题,取消录用资格。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且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收到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六)其它
本公告涉及的有关事项由华安县兴安水电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四、相关待遇
薪酬待遇按华安县兴安水电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地址:华安县湖林乡西陂村洋坑13号
联系方式:邹13606958549 苏13959680453
华安县兴安水电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