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漳州高新区幼儿园招生报名指南(时间+要求+材料)

导语 凡属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幼儿,对照招生条件类型及幼儿园的报名时间通知要求,由法定监护人向施教区内所属公办幼儿园进行预登记,填写相关信息,提供相关证件。申请登记时间:2022年8月1日—7日

  一、工作要求

  (一)公办性质幼儿园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园”,适龄幼儿自愿报名,各园按照国家规定班生额自主招生,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生适龄幼儿按时就近免试入园。

  (二)各幼儿园应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区教育局制定的招生意见,研究制定本园的招生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招生(民办幼儿园报所属中心校备案),并严格按照招生方案招生,接受社会及家长的监督。

  (三)各幼儿园应将本园招生范围、招生对象、招生计划、申请登记时间、报名程序、收费项目标准、咨询电话等内容提前挂到相应网站以及张贴在幼儿园门口醒目处对外公开。

  (四)各幼儿园应对家长提供的户籍、居住情况等信息严格审核,要认真落实招生材料的审核签字制度,所有招生材料均要有两人以上教师的审核签字,幼儿园招生领导小组要盖章签印,严禁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幼儿,严格控制班生额,根据招生计划数规范管理。

  (五)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廉洁意识和服务意识,在招生工作中,幼儿园要设立咨询处,指定专人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解释工作。若遇到疑难问题,招生领导小组要认真、及时协调解决。

  二、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31日)。部分新园同时招收4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5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

  三、报名时间

  1.申请登记时间:2022年8月1日—7日(具体详见各园招生公告)

  2.正式报名时间:2022年8月30日—31日(具体详见各园招生公告)

  四、报名条件

  (一)施教区户籍适龄幼儿申请登记有关事项

  1.原高新区户籍适龄幼儿:遵循“人户一致”的原则进行招生。即适龄幼儿的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均在施教区内,家长须提供:适龄幼儿与户主同册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高新区购买住宅房产已落户业主子女:

  购买住宅房产已落户业主子女,由幼儿园核查同一套住宅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幼儿在该施教区公办幼儿园就读(同一学生家长的多子女除外),除遵循“人户一致”的原则(即适龄幼儿的户口及实际居住地均在此住宅房产)进行招生之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幼儿的父(母)在本区购买住宅房产(规划用途为住宅的商品房)且实际居住,家长须提供:①父(母)在施教区内的不动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②适龄幼儿与父(母)同册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适龄幼儿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区购买住宅房产(规划用途为住宅的商品房)且实际居住,家长须提供:①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的不动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②适龄幼儿出生落户就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同册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招生对象落户截止日期:2022年7月31日。

  (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户子女或产权调换房屋安置协议户子女申请登记有关事项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户子女或产权调换房屋安置协议户子女,由幼儿园核查三年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幼儿在该施教区公办幼儿园就读(同一学生家长的多子女除外),须遵循“产权人和适龄幼儿的户主相一致”原则,即与政府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产权人(产权代理人)和适龄幼儿的户主一致,或与政府签订产权调换房屋安置协议的产权人(产权代理人)和适龄幼儿的户主一致,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适龄幼儿的父(母)与政府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或产权调换房屋安置协议,家长须提供:①父(母)与政府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或产权调换房屋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②适龄幼儿与父(母)同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适龄幼儿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与政府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或产权调换房屋安置协议,家长须提供: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政府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或产权调换房屋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②适龄幼儿出生落户就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同册的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招生优待对象子女申请登记有关事项

  1.优待对象:

  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台胞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子女等。

  2.家长须提供材料:①父(母)工作单位证明或工作证件原件、复印件;②适龄幼儿与父(母)同册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③相关优待证明材料。

  3.取办法:严格按照各级部门有关优待政策的文件执行,全区各幼儿园要积极做好服务工作,不得随意扩大优待范围。以上优待对象由有关部门确认、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持相关证明材料于7月31日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落实相应优待政策。

  五、招生流程

  (一)申请登记。凡属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幼儿,对照招生条件类型及幼儿园的报名时间通知要求,由法定监护人向施教区内所属公办幼儿园进行预登记,填写相关信息,提供相关证件。

  (二)审核确认。幼儿园招生工作小组要负责对报名申请就读适龄幼儿逐一摸底、审核、确认后,提交区教育局审核。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取消其入学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进行公示。招生名单经幼儿园招生工作小组研究确认报区教育局审核后,经幼儿园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幼儿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到幼儿园报名注册,各幼儿园自行安排通知注册时间,报名后须公布入园名单。

  (四)材料整理。各园要有专人做好招生材料的整理、存档,未经区教育局审批的不予建立学籍。

  六、工作要求

  各园必须按省教育厅学籍管理有关文件的规定要求,根据适龄幼儿户籍姓名建立学籍花名册,上报区教育局初幼教审批,方可建立学籍。

  七、其他事项

  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招生工作相关时间和安排如进行调整将再行通知。

  2.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如有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漳州高新区教育局。

  3.各公办园招生事宜请拨打幼儿园所属中心校或单列校招生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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