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漳州市中小学学生转学常见问题解答

导语 按照省教育厅学籍管理办法规定,漳州中小学学生转学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前后1个月内办理。为方便群众办事,市直学校转学业务已实行全流程网办,申请人直接到符合条件的学校申请办理即可,无需到窗口现场办理。

  漳州市教育局2025中小学学生转学常见问题解答

  市直学校办理转学手续需要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办理吗?

  为方便群众办事,市直学校转学业务已实行全流程网办,申请人直接到符合条件的学校申请办理即可,无需到窗口现场办理。

  办理转学手续有时间规定吗?

  按照省教育厅学籍管理办法规定,转学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前后1个月内办理。

  转入市直中小学的学生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原则上同城区不互转,在有学位的前提下,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转入市直公办小学的学生:①按“人户一致”“就近入学”的原则,即学生及其家长的户籍地在学校施教区内,且在施教区内拥有房产〔产权50%(不含)以上〕;②同一房产六年内只能有1名适龄儿童在该校就读(同一学生家长合法生育的多子女除外)。

  (2)转入市直公办中学的学生:学生户籍须迁入市区六个街道。

  公办初中: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但如果转入学校无学位,则安排到有学位的其它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公办学校初中按照“多校划片”“随机派位”的录取方式进行转学,电脑派位入学的学校原则上不接收转学,需要转学的到同一学区地块内有剩余学位的学校进行申请。

  公办高中:按照高中达标级别对等原则转入,同时学生中考成绩须达到当年转入校的中考分数线。

  民办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和我市招生政策,按照“只减不增、只出不进”原则办理转学。

  申请转学时,符合条件的学校无学位接收怎么办?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申请转学,学校承担首问首受责任。因学位紧张而无法接收时,学校先行受理申请并报告市教育局审核审批科进行统筹调剂安排。如果学生不服从统筹调剂安排,将取消转学资格,不再安排。如果学校出现互相推诿、故意刁难等情况,市教育局将认真核查,情况属实的,按相关规定,严肃问责相关学校及责任人。

  办理转学手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

  按照省教育厅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学生申报办理转学需要有以下材料:

  (1)《中小学生转学申请登记表》(向转入学校领取);

  (2)《居民户口簿》原件;

  (3)不动产权证明(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需提供)。

  办理转学的具体流程:

  (1)家长或监护人(或学生)持转学材料到转入学校申请;

  (2)转入学校同意接收的,在全国学籍系统中发起转学申请并核办;

  (3)转入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核办;

  (4)转出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核办;

  (5)转出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核办;

  (6)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学生因病需要休学,有什么要求?

  学生因病需要休学,有什么要求?根据省教育厅《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学生因病休学需持有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发票及医生的诊断证明书(须有明确的休学建议)在所在学校申请。毕业年级下学期一般不予休学,休学期间不予转学,休学期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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